皮革廢氣的主要來自一些有機溶劑的揮發(fā),比如樹脂及溶劑在配料、運輸、存放時的揮發(fā);涂覆或含浸等加工過程中有機物的揮發(fā);在烘箱加熱時有機物的揮發(fā);后處理過程中有機物的揮發(fā)。這些有機污染物跟具體的工藝和配方有關,一般有甲苯、二甲苯、丁酮、氯乙烯、氯化氫等,經(jīng)揮發(fā)產(chǎn)生的有機廢氣會對大氣環(huán)境和人體造成嚴重的危害。
皮革廢氣成份:
廢氣污染物同具體工藝、配方組成有關。對于一定工藝,配方往往可以更改,所以其產(chǎn)生的具體污染物也并不固定。生產(chǎn)過程中一般的污染物有
①聚氨酯干法工藝:有機溶劑(DMF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丁酮等)
②聚氨酯濕法工藝:有機溶劑(DMF)
③聚氯乙烯等相關工藝:增塑劑煙霧(鄰苯二甲酸二辛酯等)、氯乙烯、氯化氫、有機溶劑、鉛
④后處理工藝:有機溶劑(DMF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丁酮、乙酸丁脂等)、顆粒物
⑤超纖工藝:有機溶劑(DMF、甲苯、二甲苯等)
皮革廢氣治理方法:
1、燃燒法適用于可燃或高溫分解的物質,不能回收有用物質,但可回收熱量;
2、吸收法適用于濃度較高、溫度較低和壓力較高廢氣;
3、冷凝法適于廢氣體積分數(shù)10-2以上的有機蒸氣,常作為其它方法的前處理,冷凝法在5,000ppm以上方有良好的去除效率且一般常應用在溶劑回收上;
4、吸收法的適用范圍雖為250~10,000ppm,但只針對少部分水溶性較佳的揮發(fā)性有機物;吸附法在大氣污染控制領域;
5、吸附法,雖然選擇性強,能有效分離其他過程難以分開的混合物、能有效去除低濃度有毒有害物質而得以廣泛應用,但活性碳吸附適用范圍為200~10,000ppm,且進氣濃度需在1,000ppm以上時控制設備方才能有較高的處理效率;同時對吸附劑的選擇也十分講究,應該考慮選用那些吸附劑更為適合,常用的吸附劑有:活性炭、活性氧化鋁、硅膠、沸石分子篩、吸附樹脂等;而且這些吸附劑往往容易飽和,脫附起來非常麻煩,往往需要定期更換或者添加吸附劑,平時維護保養(yǎng)比較麻煩。